在通常情况下,超市收款员若擅自挪用或占有其所在机构的营业款项,便极有可能触犯职业犯罪中的“职务侵占罪”。这是因为职务侵占罪主要规定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定机构的员工,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该机构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超市收银员忘了收顾客的钱怎么办?
以违法行为来说,对于故意导致超市收银员跑单这种行为,将会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而若是由于严重疏忽所引发的跑单情况,那么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赔偿。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消费者本人有过错以致可能对我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司将有权依据与该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超市行业中,如果收银员未经许可私自擅自动用并占用现金等公司财物,那么他们可能会触犯到职务侵占这一刑事犯罪。职务侵占是指员工利用其所担任的职务之便,非法地将公司的资产据为本人所有。如果收银员在工作期间挪用了营业收入,并且其涉案金额达到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也对公司的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必须要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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