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的主体责任,主要集中在对犯罪行为直接实施者的追究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主体。这其中,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直接策划、组织、指挥或者实际进行了非法集资活动的个人,例如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
第二种类型则是那些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上述活动,但却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仍然积极参与、协助的其他人员。对于这些责任人来说,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诈骗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对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集资诈骗罪追诉期是几年
然而,如若在二十年后仍决定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已受理相关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下,将不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集资诈骗罪的责任主体集资诈骗罪的主体责任主要针对那些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群,即所谓的犯罪主体。这其中,我们可以将其细分为两个大类别:第一类为精心策划、组织并指挥非法集资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二类则是在明知相关活动属于非法性质的情况下仍旧选择参与并提供协助的相关人员。对于这些人士而言,他们需要对因诈骗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