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打架行为实施的拘留5天的惩处系属行政法范畴的行政制裁。譬如,若某人于某日被决定羁押,那么从次日起便算作新的一日,即紧接挡在拘留所的第二个工作日往后数5天,便是其刑期届满之日。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在此之前已采取强制性措施对该人的人身自由实行了限制,即每有一天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就可相应地抵扣一天的行政拘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打架被拘留是不是刑事拘留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打架行为而被拘留并不全然意味着刑事拘留的存在。
其次,对于因打架事件而导致的对方轻微伤害情况,应视为行政拘留范畴,通常面临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并且伴随着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处理;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只涉及到最多为五天的拘留处罚或是最高额度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处理。
再者,若涉及到结伙斗殴、殴打残障人士、孕妇等特殊群体,以及多次斗殴或一次性殴打多名人员等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处罚,并附加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因斗殴被处以五日拘留,此种处罚属于治安拘留还是行政拘留?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款,斗殴行径将会受到五日行政拘役的严厉惩罚。倘若有公民在这一过程中被确认为需要羁押,那么拘留期就会从次日起开始计算,总计为五个工作日。如果在此之前已经对其实施了强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措施,那么每经一日的禁止自由活动就可以抵充当天的行政拘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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