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赌博借的钱打的有欠条可以不还吗
借贷关系中,若涉及到赌博性质的款项,即使存在相应的欠条作为凭据,债权人仍有权选择拒绝还款;需注意的是,鉴于赌博在我国依法被认定为违法规行为,若出借方明确知晓借款人所借款项用于赌博活动,那么此类债务便会被定义为非法债务,不再受到法律对债权保护的制约,借款人亦无需对此类债务承担偿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赌博借的钱没写借条有效吗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在涉及到因赌博而产生的借款关系中,若缺乏书面形式的借据作为凭证,但若能明确证实该借款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即对社会公共秩序及良好风俗造成了严重破坏,则此类借贷合同应被视为无效。因此,即便在无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只要能够充分证明该借款确实被用于诸如赌博等非法活动,那么这类借贷行为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在涉及到赌博活动的借贷关系当中,即便存在书面的欠款凭证,债权方仍有权利主张不偿还相关款项。原因在于,赌博属于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之一,如果出借方在借款时就已经知晓该款项将被用于参与赌博活动,那么这笔债务将会被认定为非法性质,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作为借款人,他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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