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满释放后可以去外地打工吗
对于那些已经结束服役期并获得赦免的罪犯来说,若其所犯之罪行的附加刑也已执行完毕,他们便有权申请出国工作。
然而,如果罪犯仍需承担附加刑责,例如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那么在刑满释放之后的三年内,他们将无法申请出国工作。
此外,他们还将失去以下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资格;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资格。除了以上列举的权利外,这些罪犯仍然享有与普通公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国家都允许有犯罪前科的人入境或就业,因此在计划出国之前,应仔细查阅目的地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除此,各地也有相应的政策,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
二、刑满释放后还会取保候审吗
1、在被告人被判定有罪之后,将无法再申请进行取保候审,且实际生活中,也不会存在原告要求重新启动取保候审程序的可能性。通常来说,取保候审是在审判结果宣告前才会发生的一项司法程序;
2、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在正式作出刑事判决前,侦查机构依据法律规定,向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被告人发出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命令,同时向他们开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干扰调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按时出庭。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犯罪服刑期满而获得宽恕的罪犯而言,倘若附加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是可以提出出国务工的申请。然而,若仍然需要承担尚未执行完成的附加刑责,比如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那么在刑期结束之后的三年内将无法进行此类申请。除此之外,这些罪犯还会丧失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以及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同时也失去了担任国家机关以及国有单位领导职务的资格。尽管他们仍然享有作为普通公民所应有的权利,但是必须要注意到,并非所有的国家都会接纳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入境或者提供就业机会,因此在计划出国之前,务必仔细查阅目的地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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