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谁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该法规旨在维持全国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防范并降低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广大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财产安全与其他各项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全国交通道路的通行水平及整体运行效率。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89条有什么内容
对于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在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于道路通行方面的规范要求时,将受到以警告为形式的惩戒,或者是由行政部门判定给予五元到五十元之间数额不等的罚款处罚;而对于那些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非机动车驾驶员,相应的行政部门有权暂扣其所驾驭的非机动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循的最基本法律规范,肩负着维护我国交通秩序,减轻交通事故频发程度,保护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和重要财产,同时维护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我国道路交通的通行水平与运行效率等多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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