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诽谤罪要判多少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涉及到网络诽谤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则是针对使用暴力手段或利用其他非法方式,故意公开攻击他人的人格尊严,对其名誉造成重大损害的恶劣行为而设立的犯罪类型。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任何形式的公然侮辱他人或恶意编造事实进行诽谤,且情节恶劣者,将面临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乃至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犯罪行为原则上由受害人自行提起诉讼,但若对社会秩序及国家利益产生了严重威胁,则不受此限制。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况,如果受害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调查。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网络诽谤罪不立案怎么处理
倘若能明确判定该诽谤事件已然符合了成立诽谤罪的一系列要素,那么作为受害者的您首先需要确认,究竟是哪一个具体的国家机构有资格来处理这个案件。接下来,在您对相关资讯有充分掌握的基础上,可以选择向负责此类事务的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对于那些已被赋予管辖权却未能对该案展开任何处理工作的派出所提出质疑。与此同时,请务必及时搜集并汇总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切实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网络上涉嫌诽谤行为,情节严重者,可判处至多三年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处罚,同时有可能被剥夺政治权利。而在侵害公民人格尊严的犯罪中,侮辱罪则是针对那些故意伤害他人人格尊严,并造成严重名誉损害的行为进行惩处。在极端恶劣的情况下,实施诽谤或侮辱他人的行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刑事处罚,其中包括剥夺政治权利。通常情况下,受害人需要自行提起诉讼,但当涉及到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国家利益时,则不在此限。若网络违法行为发生后,受害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权益受损,法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展开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