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骂人构成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如若有人在公共场合或社交媒体上进行无端侮辱、谩骂他人,情节恶劣且对社会治安造成损害者,此等行为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行。按照该法律条款,违法者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厉惩罚。倘若此类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并且违法者还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类似行为,那么其将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有可能被课以罚金。至于具体的刑期及罚款数额,则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骂人构成寻衅滋事罪怎么判
通常情况下,单纯的辱骂并不能独立地构成寻衅滋事犯罪,除非其情节极其恶劣,比如说对公共秩序产生了重大的干扰或者引发了公众对于他人人身安全的极度恐惧感。在寻衅滋事犯罪的定义中,重点关注的是在公共场合实施的扰乱行为或是毫无缘由的挑衅行径。
然而,如果某种程度上,侮辱性言语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后果或者实际的暴力冲突,也有可能会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触犯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通过社交平台进行恶意侮辱以及谩骂的行为,如果其情节恶劣并对当地的社会治安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犯罪。该类违法活动的当事人将有可能会面临最高达五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律制裁。如果这类违法行为对社会秩序带来极其严重的破坏并且是由多人多次组织策划的,那么法庭可以依法判处被告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同时还可能会附加处以罚金作为惩罚。当然,具体的刑罚幅度还是要视案件实际情况及其所导致的社会负面效果而定,最终的判刑结果则需要由法院经过全面审查后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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