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其内涵并不等同于最终的定罪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第六十六条和第六十七条明确界定,该措施仅适用于特定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旨在保障刑事诉讼进程的顺利开展,而非对他们作出最终的定罪判定。因此,当某人获得取保候审时,这并不意味着他已被认定为罪犯,故此通常情况下不会留下案底。案底通常特指犯罪记录,只有在经由法院依法判决确认为有罪之后,方能正式生成案底。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暂时性措施,用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等待审判期间不致引发社会危害。据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案底的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被抓了会判缓刑吗
在获得保释许可之后,能否得到缓刑的判决,须视乎罪犯本人是否具备适用缓刑的相关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只要他们同时符合以下这些条件,就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而针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妇以及年届七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更是应当给予缓刑的判决:
(1)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
(2)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
(3)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一种特殊的临时性措施,依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其主要适用于特定条件之下的犯罪嫌疑人亦或是被告人,为了确保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这一制度并不等同于最终的确立有罪判决,因此,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引发案底记录的生成。所谓案底,即是经过法院依据法定程序作出的确定有罪的记录。然而作为一种审判之前的必要措施,取保候审仅仅是整个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在审判期间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本身并不直接构成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