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是否受理侵占罪
针对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审理侵占罪一事,答案则是肯定的。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虽然侵占罪古老而传统的犯罪行为之一,但它实质上仍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在大部分情况下,公安机关并未主动参与此类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工作,而是将其交由被害人自主选择,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主要是因为侵占罪所影响到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或者说涉及到的是个人财产权益问题,并且往往伴随着一些私人纠纷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此类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公安机关是否办理诽谤罪
当遭受他人无端的污蔑与中伤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是明智且有效的选择,警方定会依法依规予以干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那些恶意编造谣言中伤他人、情节严重者,其行为已构成了诽谤罪名,这属于公安局的法定职责范围及调查权限,公安局有责任也必须对此类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因此,如果您不幸成为他人诽谤、污蔑的对象,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是绝对有必要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人不得以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公然侮辱他人,如有捏造事实进行诽谤的行为,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法律制裁。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案件通常仅限于受害人提出控告后才能启动司法程序,但若该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威胁,则不受此限制。
此外,我国法律还赋予公民在通过信息网络发布违法言论的情况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若受害人因收集相关证据存在困难而无法自行解决问题时,人民法院可依据职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以确保公权力机构维护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公安部门掌握着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项权力,但对于犯罪类型为“侵占”的案件,其本质属性属于自主维权性质的自诉案件,因此公安部门并不会主动介入此类事件,而往往会将决策权交给受害方来判断应对策略。这种情境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侵占罪”涉及到公民所享有的个人财产权利问题,常常伴随着复杂的私人纠纷。为了充分尊重受害人的自主选择权,公安部门通常会让他们自行决定是否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责。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