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未成年阶段的人群有可能触犯虚假传播相关法律条文,恰当的行为操作与年龄以及刑事责任能力密切相关。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在量刑方面可以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然而,对于年龄介于14岁至16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仅需要对特定严重犯罪行为负责,例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等情况,而诽谤罪并不在此列。因此,针对未成年人的诽谤行为,通常会采取教育引导、调解协商等非刑事手段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未成年人能不能刑事拘留
未成年人亦可面临刑事拘留之法律责任。若未成年人身系预备犯罪行为、实施犯罪行为或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发现者,以及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处于在逃状态时,公安部门有权在尚未立案调查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先行拘留。因此,拘留措施与年龄并无必然关联性,未成年人同样可能成为刑事拘留对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青少年也会涉及到虚假信息的传播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他们的年龄以及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于16至18周岁的青少年来说,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那么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给予适当的减轻处罚。而对于14至16周岁的青少年而言,他们只需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负责,例如谋杀、重伤等,但诽谤并不属于这个范畴之内。针对青少年的诽谤行为,通常采取教育引导和调解等非刑事手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