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明确规定,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期限最高为12个月,并且在这段时间内,案件的调查、指控以及审理工作不能受到任何影响。若在此期间发现确实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刑期即将届满的情况,那么必须立即解除已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这就意味着,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其应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达,那么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都应该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因此,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犯罪事实,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还未到期,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很可能会面临拘留。然而,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且并无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出现,通常情况下应当解除取保候审,而非继续进行拘留。但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那么可能需要重新申请逮捕令或拘留。总而言之,是否会被拘留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调查、指控及审理工作的进展状况。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且并无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出现,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继续进行拘留的;反之,如果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出现,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则可能会面临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已经取保候审了还要坐牢吗
在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是否仍需服刑取决于具体的案情和情况。取保候审只是改变了原有的强制性处境。如果在此期间涉嫌违法或违规行为,那么将会面临被逮捕的风险。
至于最终是否需要入狱服刑,则应由法院经过严格审判并作出裁决。因为,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当事人最终必然无法判为实刑或者无需接受监狱监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间最长可达12个月。在此期间,需要确保侦查工作不受任何影响。如果在这一期间内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嫌疑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其刑期即将届满,那么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都应该及时解除对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事实,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尚未届满,那么嫌疑人就有可能会面临重新被拘留的风险。总而言之,是否决定对嫌疑人进行拘留,取决于具体的案情和案件的进展情况。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并没有发现新的情况,那么通常不会再对嫌疑人进行拘留;但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新的情况,那么嫌疑人就有可能会再次面临被拘留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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