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指出,倘若一个行为人在明知他人将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的前提下,依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援或者援助,并且此种行为已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即便该行为人在之后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予以退还赔偿,甚至申请撤销相关诉讼,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将摆脱可能要面对的刑事惩罚。若是其所涉及之违法行为同时触及到其他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那就应该按照处罚更为严厉的那一项来确定其应受的刑事责罚。因此,若某位人士的行为恰好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描述的情况,即便是他们已经采取了退还赔偿以及撤销诉讼的行动,仍有可能被判处刑罚。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则需要综合考虑到案件的诸多细节,如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犯罪所带来的不良后果、退还赔偿的具体数额与性质、被告方的认错态度以及悔过表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退赔后能起诉诈骗吗
在帮助信息犯罪案中,不起诉的具体状况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首先,若由人民检察院对已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进行再次审查后,仍然发现证据不足,无法满足起诉所需的条件,则该检察院可依法作出不起诉的裁定;
其次,当犯罪嫌疑人身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任何一项罪行,且达到法定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应本着公正执法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如果经过严格审查,人民检察院确认此案并未涉及犯罪行为或依法不能够对其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他们也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即便行为人在明确知晓他人怀揣着非法活动意图而利用信息网络,依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并且在事发之后实施了退赔、赔偿以及撤诉等补救措施,也无法规避因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倘若其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条款,则应按照情节更为严重的条款予以定罪量刑。在作出判决时,需要全面权衡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被告人的赔偿情况以及其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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