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能否成为盗窃罪的主体
关于盗窃罪是否能够以单位为犯罪主体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单位本身并不具备盗窃罪的主体资格。另一方面,如果单位组织实施了盗窃行为,所获得的财产亦归属于该单位所有,只要数额巨大,情节恶劣,那么,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主要责任人员,就应该按照刑法对盗窃罪的规定进行逮捕和起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偷窃行为都会被判定成立盗窃罪。例如,对于一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由于他们可能遭受灾害而导致生活困难,偶尔进行的偷窃行为,或者是受到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且未分得任何赃物或仅分得少量赃物的情况,都不应视为盗窃罪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罚。
此外,还需将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类案件,通常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但是,若确实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在处理过程中也应当与社会上的作案者有所区分。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如果情节轻微,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则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行为;
3、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的行为;
4、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未分得任何赃物或仅分得少量赃物的行为;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公司能否成为侵占罪主体
不可为之。侵占罪之犯罪行为人乃是一般性的自然人主体,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皆可犯此罪行。倘若将代为保管的他人的财务擅自据为已有,且涉及到金额达到特定标准时,仍拒不归还的话,则应处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则应处以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相应的罚金。对于他人遗失物或者被掩埋物,若未经合法程序而擅自占为己有,且涉及到金额达到特定标准时,仍拒不交出的话,也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然而,本条法律规定中,仅在受害方提出控告的情况下方能予以处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
罪,告诉的才处理。
原则上,盗窃罪是不可以将单位作为犯罪主体来考虑的,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单位此类的主体资格。然而,如果确实存在单位进行了盗窃行为,并且这一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收益完全归属该单位所有,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其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法定的"数额较大"或者具有极其严重的"情节恶劣"等情况,那么对于那些对此次盗窃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以及主要执行责任的相关人员,就应当按照我国《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接受司法机关的逮捕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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