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主要指哪些
危险驾驶罪乃是一种犯罪类别,其定义为在驾驶员处于酒精过量或进行竞速比赛、超越载荷规范限制、违反危险化学物质运输规定等极具危险性的道路行驶行为中,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利益构成威胁。该罪名主要针对的是以下可能对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1)在道路上醉酒驾车;
(2)驾驶校车或客车时严重超过额定载客人数或超过法定速度;
(3)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4)进行竞速比赛,且情节恶劣。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乃是关系到公共安全的严重犯罪之一,所涉范围包括滥用酒精并进行驾车行进、参与竞速赛事活动、车载物品超出核定容量、违反规定运送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化学物质等等各种潜在风险极高的不当驾驶行为。这类行为对于社会大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因此,设立此项罪名的宗旨在于严厉打击这些可能对广大民众带来重创的不负责任驾驶行为,以期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