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年龄不满两周岁的未成年人将由母亲抚养并拥有监护权;
然而,若父亲及母亲均提出陪伴孩子且双方条件相当,则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素养、生活环境、对于子女的责任感质量以及子女与他们之间感情的深浅度来综合评判。
而对于年龄超过两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父母双方都希望与其共同生活,需根据上述因素进行斟酌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涉及到他们与父亲或母亲共处问题上产生分歧时,应当充分尊重子女本身的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时男方打的欠条有效吗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所立下的欠条,在完成离婚程序之后依然具备有效性。实际上,欠条作为借款的重要纪要及证明文件,从理论层面来讲,它本质上可以视作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只要能够明确证实欠条为真实存在,那么通常情况下都是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因此,在这种前提条件下,欠条应被视为具有效力。
《民法典》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一般应当优先考虑由其母亲进行养育,然而如果父母双方均希望陪伴自己的子女成长,则需要根据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自身素质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父母对待家庭责任的态度和亲子之间的亲密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至于已年满两周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在共负育儿责任时也必须综合考虑上述种种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当涉及到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时,他们已经被视为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因此在处理与其父母共同生活的相关事宜时,他们的个人意愿理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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