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亲去世后,父亲是否有权处置房产
在涉及到房屋产权归属问题时,若该房产被认定为父母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当母亲离世之后,身为财产所有人之一的父亲仍具有相应的权能来处理这处房产,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仅可以对于房产之中属于自身的那一部分进行自由处分;
然而,那些原本应属母亲所有的份额,将自动转化为母亲遗留给她继承人们的遗产。
反之,如这处房产被视作是母亲个人的私有财产,那无论何时,父亲都无权擅自处置,应该严格遵守母亲生前所设立的遗嘱来决定房产的具体去向。
假设母亲并未留下任何有效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她的每位继承人将依据法律程序获得自己应得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母亲去世后孙子能继承抚恤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设立之明确要求,若存在既定遗嘱并且没有其孙子的遗产分配时,孙子并无权继承抚恤金。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遗产指的是去世之人在生命终结之际所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然而,抚恤金并不属于遗产范畴之内。因此,孙子无法以直接继承人身份获得这部分权益,但在特殊情况下,代位继承的方式仍然可行。代位继承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当继承人在被继承人过世之前即已离世,那么他的直系亲属将有权代替这位已故的尊贵直系亲人来传承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这种情况属于法定继承中的一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确定房地产是父母共享财产的情况下,倘若母亲离世,父亲应拥有对其自有份额相关事务的决定权;然而,关于已逝母亲所占有的份额,将被视为遗产并依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若是母亲单独享有这处房地产的所有权,那么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父亲不得对该房地产自主处理,而必须按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的继承程序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有效的遗嘱存在,则应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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