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是怎么的
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
一、死亡给付。
二、残疾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
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理赔方面的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是身故赔偿,当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不幸离世时,保险公司将会按照既定标准给予相应的身故保险金支付;
其次是伤残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因为遭遇意外伤害而导致身体机能受损并达到一定程度的伤残,那么保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其伤残保险金;
再次是医疗费用补偿,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为此产生了医疗费用开支时,保险公司也会按比例进行费用报销;
最后是暂时无法工作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赔偿(即停工索赔),若被保险人由于遭遇意外伤害而暂时失去工作能力,以致无法继续正常工作以获取收入,那么保险公司会根据双方约定的金额给予停工保险金的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通常不能独立于主险外进行投保,而是常作为意外伤害致死致残保险的附属条款进行协同保障。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
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关于人身意外险的赔款规定:首先,是对于死亡给付的界定。若被保险人因为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亡,那么保险公司将会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死亡保险金。其次,根据伤残情况进行补偿,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如果出现了残疾状况,保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残疾保险金的赔付。最后,如果被保险人因为遭受意外伤害而产生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也会依据实际情况,给予医疗保险金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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