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滞纳金在借贷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逾期利息与违约金,只要合规就不应拒绝支付。
具体而言,可参考以下规定:
1.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需按时归还借款。
若无明确约定或无法确认,依据第五百一十条也可灵活处理;
2.参照第六百七十六条阐述,未按时还款的借款人应支付相应逾期利息,同时发卡行有权针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及超过信用额度使用情况,收取滞纳金及超限费;
3.人民银行规定,银行卡业务中对贷记卡持卡人的最低还款额未还以及超过信用额度用卡行为,应分别按照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及超限费。
对于透支部分,则依据日息万分之五的标准计息,该利率随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而变动。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信用卡逾期算不算诈骗罪
倘若信用卡拖欠债务总计达到万元以上,且在经过发卡银行正式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进行两次催缴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那么便可被视为欺诈行为,涉嫌构成“信用卡欺诈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犯罪通常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借贷交易过程中,逾期滞纳金涵盖了逾期利息与违约金的双重内容,这是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偿付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有义务按时足额偿还债务,若未能明确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与方式,则应按照相关条款予以执行。对于逾期还款的行为人而言,他们需要承担逾期利息的支付责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面临贷记卡滞纳金(按照5%的固定比例计算)以及超限费的额外费用负担。此外,对于贷记卡的透支部分,将按照每日0.05%的比率收取利息,利率将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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