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年后是否还能分割财产
经过合法解除婚姻之后,一旦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蔽、转移、变卖、毁损彼此共有之物或者试图通过虚构债务方式非法占有另一方财物等行为时,他们仍有权向国家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对先前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那部分夫妇间共有的财产再次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一年后还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确实是有可能的。离婚满一年后依然有权就重新分配财产事宜提出申诉。在离婚之后,若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隐匿或转移了双方共有的财产,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对已经离婚的夫妇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诉讼的有效期仅为三年,时间从当事人初步察觉此事的翌日开始算起。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有关于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诉讼有效期为三年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之后,即便在首次达成的协议中未涉及对婚姻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倘若发现对方存在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共有的财产或是虚构债务以图谋侵占另一方财产等不当行为,那么先前的配偶仍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对已经进行过分割的财产进行再次分配。这样的规定无疑是为了确保离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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