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进行了名称变更之后,对于尚未到期或需要续订的合同而言,并不强制要求重新签署相关协议。
原因在于,公司名称虽然有所改变,但对其在更名之前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无任何影响,所以在此前提下达成的各类合同仍具有效力且无需重新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公司名称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公司更名流程方面,其具体步骤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企业需向公司所在地区主管商业登记的部门提出更改企业登记的正式申请;
其次,申请人应同时递交更变登记申请书,以及变更决定或决议的相关文件——这些都是国家工商总局所规定的必备材料;紧接着,承办公司登记事务的机构会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谨慎审查;最终,当核实无误后,新企业将会被批准并取得全新的营业许可证。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登记方面的法规》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对于涉及企业更改登记事宜,各利益相关者须向原始注册机构提出相应请求以办理变更手续。在此基础上,第二十七条更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请求办理变更时需要向注册机构提交的具体材料有:
(1)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亲手签字的详细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据《公司法》要求制定的明确变更决议或决定;
(3)国家工业和商业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自企业完成更名之后,针对那些尚未到期或者需要进行后续延期的合约来说,不再需要重新签订相对应的协议。答案在于,企业名称的改变并不会对其之前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所有在此之前就已经顺利签署的合同依旧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不存在需要重新予以签订的必要性。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合同的持续性以及有效性,从而避免由于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而可能导致的各种合同纠纷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