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无效后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当借款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时,其相应的法律效果如下:
第一,实施了特定行为的人员需要将其在该过程中所获取到的借款资金进行彻底、全额、无条件的返还;
若已无法完成返还要求或已无实质性的返还必要,则应该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对借款人进行公平合理的价值补偿。
第二,如果出现了过错且无法确定归责于某一方时,该方显然应该负责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和物质上的损失;
相同的道理,当大家共同犯错时,每一个人都必须就自己的过失程度承担相对应的责任及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借款合同无效还款行为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及第一百五十七条之明确规定,若某项借款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此项合约从始至终都不具备任何法律拘束力。参照第一百五十七条相关内容,如某人参与了已被视为无效的合同并从中获取了某些财产,则应对这些财产进行归还。若借款人早已偿还欠款,那么这样的还款行为实际上等同于因参与无效合同而获得的部分财产,也应向出借方予以归还。若是付款行为已经完成,并且无法再行返还原状,那么应当将这笔款项以实物或货币形式进行折扣赔偿。倘若双方当事人皆存在过失,应各自对其行为负责,支付相应对价。因此,尽管在法理层面还款行为确实具有有效性,然而其实际效力却取决于合同是否被判定为无效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失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倘若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借款人则应归还原已支付但尚未偿还的借款金额,若无法全额付还,则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对尚未偿还部分进行合适的价值补偿。而对于在整个过程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则需对由此引发的对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责任分配上,会根据各个当事人所负有的过失程度来具体安排。如果责任归属不清,那么过错方必须承担其中大部分的责任;而对于同谋或同时犯错的人来说,他们将按照各自的过失程度来承担相应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