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主张代位权的条件与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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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债权人主张代位权须满足四要素:一是与债务人有合法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债务人须有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三是债务人需在合理期间内未行使该权利;四是债务人行为导致债权人到期债权受损。若满足这些条件,债权人有权介入债务人与第三方的关系,以保护自身权益。
债权人主张代位权的条件与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一、债权人主张代位权的条件与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债权人主张代位权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及应负之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自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且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需要认定债务人是否享有任何实质性的权利;

再者,债务人需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行使自身享有之权利;

最后,将基于以上三项前提及假设,判断债务人未能及时行使权利的行为是否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产生了实质性损害。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析产

法庭财产分割流程如下:

首先,应前往公证机构进行产权分割公证事宜;

其次,依照抵押权银行的相关规定完成相应准备工作;

再次,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以获取免征契税的资格;接下来,着手办理产权分割登记手续;

最后,领取崭新且有效的权证文件。在整个过程中,所需提供的书面文档主要包括产权分割协议、各当事人身份证件以及与此相关的复印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提起债权人代位权,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核心要件:首先,必须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且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债务人需拥有可用以产生代位效力的实体法上的权利。再次,债务人应当在法定的合理期限内未行使其应有之权利。最后,在以上各项前提条件均已满足的情况下,若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人到期债权构成损害,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介入债务人与其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在上述所有因素皆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合法有效地介入债务人及其与第三人间的法律关系,从而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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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合法有效的债权违法债权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对违法债权的行使只会危害他人权益。至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合法有效,要根据我国法律确定,即使某项债权是在境外合法有效,但有违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就得不到我国合同法上代位权的救济。
(四)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这是对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的非专属性要求,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脱离债务人而存在,因此不能代位行使。例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不在代位权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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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次债务人的抗辩可否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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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否向债权人主张根据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法院可以主张风险代理费吗法院可以主张风险代理费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
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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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见,只有在以上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来替代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才有相应的支付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符合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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