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是按价值定罪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确规定,关于盗窃犯罪案件的判定及惩罚措施,必须要以所涉被盗窃物品的具体价值作为重要参考标准。
该条款详细阐释了针对盗窃行为的法律责任,尤其对于盗取他人或国家公共财产,且涉及到金额数量较大的情况,或是在同一地点实施多起盗窃事件,以及入户盗窃、携带武器进行偷盗,甚至采用扒窃方式的行为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虽然盗窃罪的确是依照物品价值来衡量其严重程度并给予相应惩罚的,但是在实际处理过程中,我们还需综合考虑盗窃行为的其他相关因素,例如是否属于多次盗窃、是否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是否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是否采取扒窃手段等等,这些因素同样会对最终的定罪和量刑产生重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是按分赃来量刑的吗
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罪犯,其所分得的赃款数额无疑是量刑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若涉及金额数目极为庞大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至于扒窃行为,尽管赃款总额及其他犯罪情节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主犯与从犯在整个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发挥的作用亦不可忽视,因此,我们将根据这两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终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盗窃罪进行定罪判罚首先须考察被盗财物的价值,特别在涉及犯罪数额较大、累犯、侵入住宅盗窃、持械盗窃以及扒窃等严峻情况下更显得至关重要。然而,虽然物品价值属于不可忽略的因素,但在作出判决的过程中仍需要综合考虑其它影响盗窃行为的各个方面,诸如犯罪次数、犯罪地、作案手法等等,以此以便全方位的测定刑事责任并进行恰当的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