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文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指控对象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而贪污罪则适用于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家机构中执行公共事务的职员,以及受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机构委任于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中执行公共事务的职员。
尽管这些条款并未明确指出单位本身亦可成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部分对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单位在特定情况下确实有可能成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然而,鉴于职务侵占罪的具体规定中并未明确涉及单位犯罪这一概念,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职务侵占罪并不适用于单位犯罪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侵占罪是否构成诈骗罪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应认定其涉嫌侵占犯罪,而非诈骗犯罪。关于诈骗罪与侵占罪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两罪之间财物交付的原因存在着显著差异,这也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
具体来说,诈骗罪中,受害人往往是在行为人的欺骗之下,表面上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支配以及由此产生的欺诈后果都是由这种欺骗行为所导致的;
然而,在侵占罪中,受害人则是出于委托、信任等原因,完全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支配,这并不是由于行为人的欺骗所引发的。
其次,两罪的危害行为也有所不同。诈骗罪的危害行为通常表现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来获取他人财物;而侵占罪的危害行为则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拒绝归还。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第二百七十一条内容,职务侵占罪的惩处对象主要为非国有领域内的各类组织及个人,对于国有单位的公职人员则适用于贪污罪制裁措施。尽管刑法总论中赋予了部分单位以犯罪主体资格,然而,具体到职务侵占罪相关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单位可以作为罪责承担者,因此,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之中,职务侵占罪原则上并不适用于大规模的单位犯罪案件。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