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抢夺罪所侵害的对象是公共或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情节显著轻微的,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盗窃,若涉及的数额达到相当大的标准或是出现屡次进行抢夺的情形,则构成了抢夺罪。
对于此种罪行的判罚,将依据犯罪金额以及其情节的严苛程度划分为三档量刑级数,其中,最轻的一档是对犯罪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是管制,同时还需处以罚金;
而最重的一档则是对犯罪者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要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倘若在实施抢夺过程中携带了武器等危险物品,那么就应当按照抢劫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定罪与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侵犯的的是什么客体
抢夺犯罪侵犯的核心对象是公共和私人财物的所有权及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表现形式为主体公开实施抢夺他人物品的违法行径,这种行为对于财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守护者的人身安全构成了直接而严重的威胁。抢夺犯罪不仅侵害了他人所拥有的财产权益,而且给整个社会公共秩序带来了严重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对于抢夺罪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款旨在解释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抢夺犯罪,定位于对公众或私人所有财产所有权的非法侵害。依据该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若抢夺这一行为性质较为轻微,可视为普通的盗窃行为;然而,如涉及金额较大或有多次抢夺行为,将上升为准予刑事制裁的抢夺罪行。在量刑方面,此类案件分为三个档次,从轻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附加罚金;最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以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抢夺过程中涉及到诸如武器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品,那么将按照更为严重的抢劫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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