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种特定的强制手段,用以确保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非羁押状态下,能够依法参与到之后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当中。
此款法律条款明确阐释,在进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过程应当持续进行,丝毫不能中断。
也就是说,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但公安机关仍然需要对此类案件展开深入的调查和搜寻证据工作。
因此,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发现存在必要的进一步调查取证需求,或者出现新的情况需要进行核实,那么他们便拥有合法权利传唤已获准取保候审的人员。
这一做法与上述法律条款并无冲突之处,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传唤被取保候审者,只是强调在此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过程必须持续进行,不得中断。
总而言之,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传唤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完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要这样的传唤行动是为推进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而并非为延长取保候审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会不会退钱
若符合相关条件便可申请退还押金。关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金额则需根据每个具体案件进行细致评估;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任何取保候审的法定义务时,才可凭借已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的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所缴纳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措施的设立旨在为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提供非羁押状态下参与诉讼的机会。虽然在获取取保候审资格后,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仍然需要依法持续进行,但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有权在取保候审期间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传唤,以便于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及证据收集。此种行为并不违反法定程序规定,前提条件仅是该等传唤行动目的在于推进案件进展情况并未涉及延长取保候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