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顺序
赔偿顺序:第一步:保险公司赔偿,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支付保险金,如果机动车没有投保第三人责任强制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二步:过错方赔偿:①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只有一方有过错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②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人、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行人、非机动车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二、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赔偿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要提交报案申请,
其次是递交理赔申请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
最后获取理赔款项。在涉及碰撞事件的交通事故中,根据当事人责任大小的不同,索赔程序可能会有所差异。
然而,最重要的还是要及时保留事故现场,向所在区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且务必于48小时之内通知到相应的保险公司。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以及事件中的各方(例如第三方)应当共同参与,全过程地进行清理、核定,以达到确认损失程度的目的。当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时,需要提交包括保险合同正本以及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法院判决书、损失清单及相关费用单据等在内的整套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次序如下所述:首先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即承担交强险保障责任的保险公司将依据限额额度进行保险理赔。若案件涉及机动车并未购买第三人责任强制险时,则由相关投保义务人自行承担在交强险限额范围之内的赔偿责任。其次为过错方负责赔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