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公司欠钱不还会起诉吗怎么办
若贵司未能按期偿还所欠款项,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及第五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贵司继续履行债务义务、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若贵司仍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公正裁决,判令贵司支付所拖欠的款项。在实践操作中,债权人应优先考虑与贵司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若协商无果,债权人可着手搜集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及催促付款的书面通知等等,之后再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在诉讼审理期间,债权人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防贵司试图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
同时,债权人也可以结合具体案情,请求法院判定贵司支付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等费用。若贵司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债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冻结贵司的银行账户、对贵司的财产进行拍卖等,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若贵司确因经营困难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依法申请贵司进入破产程序进行清算。总而言之,当面临贵司欠款不还的困境时,债权人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诉讼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在这种情形之下,债权人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当所借款项的期限届满,然而借款人却未能如期归还借款的情况下,出借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以此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