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人坐牢了怎么办
欠款人坐牢了,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款人坐牢欠款还能追讨吗
倘若欠款人因犯罪活动而身陷囹圄,作为案件实行者之公民因其经济困境而无法履行借还款项的义务,并且没有任何收益收进渠道,同时丧失了劳动力,依照我国该法规的第五条款所载明,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程序结束。这无疑象征着在这样的情况下追索债务的难度很大程度上将因其债务人的经济境地以及劳动能力的减退而加剧。
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欠款人一旦入狱便必定无法追回欠款。事实上,若欠款人尚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保险权益,抑或是出狱后能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债权人均可随时提出复审请求。
另外,如果欠款人有责任承担方,例如遗产继承人或担保人,债权人同样可以向其寻求赔偿。因此,能否成功追回欠款主要取决于欠款人的个体情况及其食人院所做出的裁决。如果欠款人的确是由于监禁之故而失去了偿还贷款的能力,那么根据现行法规,追款难度将会有所加大,但绝非毫无希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倘若在法定条件中债务人因为触犯刑律而被判处监禁,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其仍旧保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依然有权对其尚未清偿的负债问题进行交涉并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追偿。具体做法是,债权人可以将相关诉求提交至原告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根据现行法规,任何贷款等债务都应得到清偿。若因某种原因造成偿还困难,需经过债权人同意或由人民法院做出裁判决定,债务人方可依据分期偿还的方式逐步进行偿还义务。然而,如果有能力还款却故意拒绝履行偿还义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通过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来强制对方履行义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