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也应承担总公司的债权债务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民法典》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分公司有权订立合同吗
根据总部授权,分公司被赋予可签署合同之权力。分公司作为隶属于总部之下、直接从事商业运营活动的分支机构,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法定权限,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尚未获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并无资格签约;
同时,如其超出总部授权范围并且未经后者认可,则此类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分公司理所当然地要分担总公司的债权和债务。作为总公司的附属组织单位,尽管分公司不具备单独法人资格这一关键特性,无法直接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为了满足公司扩张发展的需求,可以在特定范围内建立分公司。成立分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规则向公司注册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取得合法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值得注意的是,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其可能的民事责任将由总公司全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