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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债的人死了债还要家人还吗
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其遗产为限承担责任,债务并不随着债务人的死亡而消灭。
死亡后债务一般有配偶承担连带责任,其他亲属如父母、子女不承担责任。
如果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的,那妻子需要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欠债的人死了怎么办
若逝者在身故后留下了负债,那么依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其遗产应当用来偿还这些未偿债务。假使逝者没有任何子女、配偶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及遗嘱执行人等,按照法律程序,其无后人继承并无人赠与的遗产将归属于国家,然后投入公共利益领域使用;
然而,假设逝者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他所留下的遗产将会由组织内部所有。所以说,无论是何种情况,遗产都需要优先考虑用来偿还负债,至于剩余的部分,再按上述相应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关于遗产传承者对所继承财产的责任承担,法律规定继承财产的人仅以其所获遗产为准进行赔偿,然而,任何一方民事主体的死亡并不能因此而消除债务本身。在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离世之后,由其配偶部分或全部承担该笔债务的连带清偿义务;至于其他亲属类别,例如父母及子女等,则无需为其已故亲人的债务负责。然而,若债务产生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作为共同债务人之一的妻子便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