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
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特定情形下,便会引发代为继承的法律规定:首先,代位继承仅能涉及到法定继承相关的范畴内;其次,对于已由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方式进行处置的遗产部分,其同样无法根据代位继承的原则予以处理。再者,代位继承的实施,必须以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在被继承人之前离世的法律事实作为前提条件。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被代位继承人本身必须不曾失去过继承权。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