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微精神病会判刑吗
精神病人犯罪要不要判刑,应当区分情况。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行为时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这个精神病人是这个状态杀人,不需要坐牢。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轻微精神病人可以立户吗
倘若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病情稳定,没有突发性急症发作或者是严重并发症,同时,患者还展现出了基本的自理能力,比如能够独立完成洗衣,做饭这样的日常家务劳动,那么在此刻我们便能考虑为其办理独居证明,之后再行申请单独户籍。毕竟此刻的患者已经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行处理并安排个人财产以及人身自由方面的事务,因此通常来说,他们并不会对家庭与社会产生任何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关于精神病患者犯罪是否应受刑事审判裁决,必须针对特定情况进行分析。若精神病患者尚有部分辨识或掌控自身行为能力,该类犯罪则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酌情予以从轻或减免处罚。反之,在行为发生时无法自主辨识与控制自身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此类情形来看,其不会面临刑事诉讼及入狱关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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