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计免赔险是什么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其全称乃是“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这是商业保险(主要为汽车保险或者第三者责任险)中常为人们选择的附加险种之一。在这里,我们要解释一下何谓“不计免赔”。简而言之,就是在特定情况下,按照相关主险所约定的一定免赔率,本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那部分免赔金额,如今将由承保人负责予以赔偿。换言之,虽然购买了此项附加险,您仍然能够享受主险提供的基本保障;
然而,当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时,原本需由您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现在都可以放心地交给保险公司来处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计免赔险一年多少钱
不计免赔险乃是一种将商业险进行更深度延伸与补充的附带保险服务。
该特定附加险项需以已投保的“主险”作为投保基础,无法独自投保。
关于其保险责任范围,通常情况下会约定为“根据特殊的约定内容,当遭遇意外事件后,依据‘主险’的条款规定,应当由被保险人自主承担的免赔额度部分,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之内承担理赔责任”。
据了解,在成功投保此险种之后,原本将要由您本人承担的5%-20%的理赔责任可转移至保险公司承担。
另有不计免赔险的计算公式如下:
不计免赔险保费=(车辆损失险保费+第三者责任险保费)×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不计免赔特约险"亦称"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乃是商业保险之附加险种, 被广泛运用于汽车及第三者责任险之中. 此项条款所蕴含的意义在于,在特定情形之下,依照原本的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现如今将由承保人代为补偿支付。在选择购买了此类险别之后,您仍然得以享有主险项下的各项保障服务,而对于事故中所导致的个人责任部分,均交由保险公司来进行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