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在婚后的生活中,一旦配偶不幸被诊断出患有精神疾病,那么另一方就有权提出离婚的请求。
然而,想要真正解除这段婚姻关系,仍然需要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才行。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若其中一方在婚姻共享伴侣期间染上精神疾病且长期无法治愈,将被视为夫妻情感已经破裂。在这种情况下,若某一方坚持希望离婚,经过一系列调解程序仍无果,则可依据法律条款予以许可离婚的裁决。倘若患者所患的是间歇性精神疾病,那么他/她在精神状态平稳时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审理。具体而言:
1.当一个人间歇性精神症的患者能够自行判断自身行为能力时,他们双方可共同前往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事宜,或是寻求法院裁决以达成离婚之目的;
2.然而,在完全失去自我行为判断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身上,基于保护此类人群的权益和利益考虑,他们首先需要变更监护人,并向精神疾病患者所居住的地区的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其父母、兄弟姐妹或具有监护能力的居(村)委会、社会团体都可以成为新的监护人。紧接着,通过新任监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议,或是寻求法院判决离婚。
同时,在办理离婚手续或在法院开庭时,监护人必须出席现场,并负责代表精神疾病患者参与有关的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对方精神病能申请无效婚姻吗
针对该问题,须明确指出,如若对方向患有精神病,那么无法向法庭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
然而,在下列三种情形中,婚姻仍将被视为无效:
一是存在重婚行为;
三是非到了法定婚龄。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若遭受强迫或欺瞒一方重大病症等因素,可依法申请撤销婚姻。
如果发现配偶瞒着自己患上了精神病,您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对此类婚姻进行撤销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旦婚姻伴侣身患精神疾患,另一方可以行使离婚权,然而必须符合特定的法律条件。倘若一方罹患无法获得彻底治愈的严重精神疾病,此情应被视作感情关系的破裂,经过尝试各种解决途径却仍无成效之后,可依据严格规定的程序进行合法裁决并决定是否离婚。关于某些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人,在其病情稳定期间,其自主决策的行为能力是可以得到理解和尊重的,这时他们可以考虑亲自前往民政部门签署协议离婚,或者就离婚事宜向法庭申请并等待批复。但是对于失去全部行为能力的病患而言,由于需要新的监护人的协助才能履行信息咨询、代办有关程序以及出席相关诉讼等职责,因此在离婚这件事情上,他们应该首先更换合适的监护人。新任监护人将全权负责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等候法院审理完毕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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