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有两个孩子该如何处理
在涉及到离婚中涉及的子女抚养问题时,我们需充分考虑孩子们的意愿以及对于他们健康成长最为有利的生活背景与环境。
通常而言,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判别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尚未年满两周的孩子,我们会努力保障他们得到母亲亲自抚养的机会;
其次,当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之后,将优先考虑父母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这一问题。
如若双方协商无果,则需要向相关法律机构申请,由其根据最为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
最后,对于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我们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重视他们的意见。
离异之后,无论子女跟随父亲或母亲共同生活,他们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儿女。
作为父母,你始终享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你的孩子们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离婚时有两个孩子应当如何处理
当我们面临婚姻走到尽头需要面对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之时,若双方未对此有所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将被归属于母亲的怀抱;
然而,若存在母方存在某些特定情形如长期性的身体疾病、不顾及尽抚养责任等因素,导致子女难以与其一起生活,此时,父亲提出请求子女由他这边来抚养,则法官可能考虑将孩子判给父亲抚养。
其次当父母双方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而且此项决策不会给子女的健康成长带来不良后果时,这样的决定也能够得到法庭的肯定和允许。
再来对于已有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无论父亲还是母亲都希望孩子能跟自己生活在一起,但如果其中一方出现了诸如已经做了不可恢复的绝育手术或是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等特殊状况,法官将更加倾向于将孩子给予这一方去抚养。
此外,如果夫妻俩都主张孩子跟着自己生活,但子女已经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了很多年,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愿且有能力辅助子女去照料孙辈或外孙辈的,基于这一点,法官也很可能会让子女选择跟随其中一方生活。
在此过程中,法官还将参考双方抚养子女所花费的时间以及生活环境等因素进行判断;
最后,如果父母双方对于是否应当让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跟他们生活产生争议,法官会尊重子女自身的想法。
总而言之,所有的判断都会以保护孩子权益为第一位,同时兼顾父母双方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婚姻解除过程中,关于子女抚育权的事宜主要围绕如何确保儿童权益展开讨论,应优先考虑尚未满两周大的婴幼儿未来的健康发展,倾向于允许他们与母亲继续共同生活;当宝宝已经年满两周岁之后,应当鼓励父母双方积极沟通,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将由具备权威性的法律机构依据最有利于儿童身心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而对于年龄超过八岁的孩子,其独立思考能力逐渐增强,故其个人意见也会予以充分尊重。不论子女最终归属于谁,作为父母,都依法承担着抚育、教育以及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