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本被别人拿去有多少用处
若他人持有他人的户口簿,便可代为办理诸多相关证件与手续。必须明确指出,户口登记薄具有明晰个人身份之重要效能。
再次强调,将户口簿交予他人实属风险极高行为。倘若他人非法取得您的户口簿,不但可能代为办理一系列相关证件手续,诸如银行、信用卡等相关业务,甚至可能对您自身带来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户口本被别人拿走了危险吗
诚然,您在这项行为中依然存在潜在的风险,
然而,具体情况下却无需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众所周知,户口簿被他人非法获取的话,将会很可能导致当事人的私人信息泄露,对其生活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因此,像户口本以及身份证这样的个人重要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否则势必会为您平添许多不必要的烦恼,同时,将这些证件交由他人手中进行管理,显然也于您个人的生活便利性大相径庭。至于可能出现何种危机,这主要取决于保管者自身的法律素养和道德规范,因为他人冒用他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其中便包含户口簿)不仅触犯法律法规,还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甚至可说是违法的行为。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若他人持有他人的户口簿,便可代为办理诸多相关证件与手续。必须明确指出,户口登记薄具有明晰个人身份之重要效能。
再次强调,将户口簿交予他人实属风险极高行为。倘若他人非法取得您的户口簿,不但可能代为办理一系列相关证件手续,诸如银行、信用卡等相关业务,甚至可能对您自身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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