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盗窃罪能判几年
1.对于构成盗窃罪的行为人,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在相应的法定刑范围内合理设定量刑起点:(1)倘若行为人达到了数额较大起点并满足条件①自某一时间起两年内发生了三次盗窃行为②发生在户内③携带凶器实施盗窃④扒窃他人财物等任一要素,则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定刑幅度内设定量刑起点。(2)若行为人达到了数额巨大起点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盗窃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等,则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设定量刑起点。(3)若行为人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如盗窃数额特别巨大、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等,则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设定量刑起点。但需注意,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设定好量刑起点后,还需要根据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作案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适当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具体而言,多次盗窃且数额达到较大以上标准的,应以盗窃数额作为量刑起点,而盗窃次数则可作为调整基准刑的量刑情节;反之,若数额尚未达到较大标准,则应以盗窃次数作为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将被视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二、未成年盗窃刑事拘留多少天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期间的天数,需依案情的具体状况而定。当涉案人员未满14岁的时候,是处在无须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一般而言,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通常还处在年幼无知的年纪,他们尚未具备分辨是非与自我控制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他们在这段时间内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也就无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于未满14岁的少年所做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可以依法要求他们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严格加以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对于构成盗窃罪的行为人,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在相应的法定刑范围内合理设定量刑起点:(1)倘若行为人达到了数额较大起点并满足条件①自某一时间起两年内发生了三次盗窃行为②发生在户内③携带凶器实施盗窃④扒窃他人财物等任一要素,则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定刑幅度内设定量刑起点。(2)若行为人达到了数额巨大起点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盗窃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等,则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设定量刑起点。(3)若行为人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如盗窃数额特别巨大、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等,则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设定量刑起点。但需注意,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设定好量刑起点后,还需要根据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作案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适当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具体而言,多次盗窃且数额达到较大以上标准的,应以盗窃数额作为量刑起点,而盗窃次数则可作为调整基准刑的量刑情节;反之,若数额尚未达到较大标准,则应以盗窃次数作为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将被视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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