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几次判决刑事拘留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一般在首次开庭之前就已经做出了关于实施刑事拘留的决定,这一环节并非由法院负责。当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在此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案情及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换句话说,法院并不会特意针对刑事拘留问题召开独立的庭审会议,而是会将被告人的羁押情况结合到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进行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开庭几次判决刑事拘留多少天
针对普通刑事案件,根据司法实践的规定,各级法院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裁定,最晚截止日期为立案之后的第三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诉讼程序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三个子阶段,每个环节都受到严格的时限要求。关于拘留,其法定最长时间为17日;若实施逮捕,那么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则不得超过两个月。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期限已届满仍无法结案的情况,可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一般在首次开庭之前就已经做出了关于实施刑事拘留的决定,这一环节并非由法院负责。当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在此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案情及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换句话说,法院并不会特意针对刑事拘留问题召开独立的庭审会议,而是会将被告人的羁押情况结合到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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