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未遂是已经成立盗窃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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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因超出犯罪分子控制范围的因素而未达到犯罪目的的情况。例如,盗窃未遂发生在罪犯开始盗窃但因意外原因未能取得财产。尽管未遂犯未完全满足盗窃罪的全部要件,他们仍需负法律责任,不过通常比既遂犯的处罚轻。
盗窃罪未遂是已经成立盗窃罪吗

一、盗窃罪未遂是已经成立盗窃罪吗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犯罪未遂并非与已经设立的盗窃罪划上等号。这里所说的犯罪未遂,特指的是犯罪行为已启动并有所进展,然而却因非犯罪分子自身控制范围内的因素,导致其最终未能达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举例来说,若罪犯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原因,未能成功地获取到任何财产或未能实现其预期的犯罪效果,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视为盗窃未遂。尽管在此种情况下,罪犯并未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不过相较于那些已经完成犯罪行为的既遂犯而言,其所受惩罚往往会相对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盗窃罪未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倘若所涉及的盗窃案涉案金额累计达到一千元人民币,则可依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究。在法律层面上,未遂犯应参照既遂犯的量刑标准给予相应的从轻或减轻惩罚。

此外,若实施犯罪行为已成为事实,但因犯罪分子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达成预期效果,此种情况便被视为犯罪未遂。针对此类未遂犯,法律规定可以参照既遂犯的量刑标准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犯罪未遂并非与已经设立的盗窃罪划上等号。这里所说的犯罪未遂,特指的是犯罪行为已启动并有所进展,然而却因非犯罪分子自身控制范围内的因素,导致其最终未能达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举例来说,若罪犯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原因,未能成功地获取到任何财产或未能实现其预期的犯罪效果,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视为盗窃未遂。尽管在此种情况下,罪犯并未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不过相较于那些已经完成犯罪行为的既遂犯而言,其所受惩罚往往会相对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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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准确认定盗窃的既遂与未遂,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应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
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是从空间范围上划定一个界线,将财物窃离物主的控制范围的,应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1、如盗窃工厂的财物,工厂的权利范围就是整个厂区,即厂区院墙以内;如系入户盗窃,户主是住单元房的,其权利范围就是房门以内,将财物带出房门既构成既遂。农村住户一般有院墙和大门,户主的权利范围是院墙和大门以内。
2、如果是在商店内盗窃,应分清是柜台销售型还是超市。柜台销售的物主对财物的控制范围以柜台为限;如是超市,顾客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随便拿取商品,但这个区域都有一个警戒线(一般以收银口为界),如果已将商品带出警戒线(无须出商店门口),就可认为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窃取的财物;如果是在商店非营业时间盗窃,商店不是大门紧闭就是有人看管,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有把财物带出商店,才能认定超出了商店控制权范围。
3、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扒窃,物主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就是衣兜或随身携带的包、袋,行为人只要将财物窃出物主的衣兜、包、袋,就认为超出了物主的控制范围。
4、如果是盗窃运输中的货物,一般认为只要货物脱离了运输工具。如将运输中的货物从汽车上扔下或从货运列车上扔下,即可认为超出了物主的控制范围而被行为人控制;在停留的运输工具内盗窃,如有人在现场监视、警戒的,盗出了监视、警戒范围,才能认为行为人已实际控制了财物。停放的运输工具且无人监视、警戒的,仍以窃离运输工具为既遂。
5、如果是盗窃无人看管的室外物,只要是对财物进行了转移的(一般认为不受转移距离的影响),就可认为行为人对财物已经控制,即为既遂。
(二)应考虑被盗财物的特征:
主要包括财物的性质、形状、重量、体积等。
1、盗窃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一般可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不记名不挂失的,如国库券、无记名股票等,其特点是义务人只对证券持有人负责给付义务,也就是“认券不认人”。这种证券其性质接近于货币,窃取了证券,也就意味着非法占有了证券上所记载数额的财产。因此,此种证券盗窃到手即为既遂。
第二种有价证券是记名可挂失的,如银行存单、汇款单、汇票、本票、支票等,其特点是义务人根据证券向证券的合法持有人负责给付义务,即“认券又认人”。行为人盗窃到此种证券后,并不意味着已经对证券所记载财产的完全控制,行为人还需假冒权利人的身份去支取财物,在领取时被发觉或冒领之前该证券已挂失或冒领之前被抓获等情况,均构成未遂。只有在行为人窃取该证券后又顺利地支取了证券中记载的财物,才构成既遂。
2、以工人盗窃本厂财物为例。如系盗窃体积小,重量轻的财物(如可以装入口袋),在车间盗窃的,带出车间即为既遂,在仓库盗窃的带出仓库为既遂。因为一般情况下,工厂的门卫是不能对工人搜身的,除非是保卫人员已经发现了行为人的盗窃行为,否则是必然可以顺利带出工厂的,故可认为行为人出了车间、仓库即获得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如果是盗窃体积大的财物,出厂区时一般会受到门卫的盘查和阻拦,只有出了厂区大门或扔出院墙才构成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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