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是14天还是15天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执法机构,公安部门若认为有必要将某位被拘留者进行逮捕时,应在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其进行审查并批准。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时,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至四日。而对于那些涉及到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则有权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需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刑事拘留的时间并非固定的14天或15天,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共同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是触犯刑法吗
刑事拘留乃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之一,而非最终的惩罚性举措。因此,仅仅依据警方实施的刑事拘留,并不足以断定涉案者为罪犯。关于公安机关依律进行的刑事拘留以及其后续执行,拘留的具体时限乃是由法律法规分别设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法定期间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司法流程所耗费时间的总和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执法机构,公安部门若认为有必要将某位被拘留者进行逮捕时,应在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其进行审查并批准。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时,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至四日。而对于那些涉及到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则有权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需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刑事拘留的时间并非固定的14天或15天,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共同商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