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涉嫌犯有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而言,是否能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评估与判断。假设此项犯罪行为有可能导致罪犯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但是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满足了其他相关的取保候审条件,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为他们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然而,如果涉嫌犯有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他们的行为可能会给社会带来较大的潜在风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无法获得批准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最后,关于是否能够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手续,这将取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法规所做出的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组织卖淫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凡涉嫌触犯组织卖淫罪之人,只要符合特定条件,均可申请并获准取保候审。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于患有重大疾病、无法自行料理日常生活起居、正在孕育或喂养自己孩子的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至于给社会带来潜在风险的情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给予取保候审。
此外,对于那些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具备符合上述情形者,也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涉嫌犯有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而言,是否能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评估与判断。假设此项犯罪行为有可能导致罪犯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但是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满足了其他相关的取保候审条件,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为他们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然而,如果涉嫌犯有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他们的行为可能会给社会带来较大的潜在风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无法获得批准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最后,关于是否能够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手续,这将取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法规所做出的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