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属于什么范畴
侵占罪系指行为人为追求非法占有之目的,擅自将原本属于他人保管、寄存或掩埋的财务擅自据为己有,其数量达到一定标准且拒不归还。此类犯罪行为所侵犯的主要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益。该项犯罪最核心的法律要素在于被害人交付给行为人保管、寄存或掩埋的物品皆属他人之物。在此意义上,所谓他人交付给行为人保管的财物,实际包含了受他人委托临时进行收藏、管理的物品,以及依据契约关系或相关规定而为他人保管的财物;
至于所谓的遗忘物,则是指行为人出于自身意愿,本应携带离开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未带走的物品,例如埋藏在自家院落内的金钱、坟墓中的珠宝等。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处所称的“他人”仅限于普通公民个体,并不涵盖国家或单位。若国家或单位的财物因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为保管,行为人若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按照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
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属于什么管辖
侵占罪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倘若由被告人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更为妥当,则可将案件移送至被告人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在存在多个同级别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应由最先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侵占罪系指行为人为追求非法占有之目的,擅自将原本属于他人保管、寄存或掩埋的财务擅自据为己有,其数量达到一定标准且拒不归还。此类犯罪行为所侵犯的主要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益。该项犯罪最核心的法律要素在于被害人交付给行为人保管、寄存或掩埋的物品皆属他人之物。在此意义上,所谓他人交付给行为人保管的财物,实际包含了受他人委托临时进行收藏、管理的物品,以及依据契约关系或相关规定而为他人保管的财物;
至于所谓的遗忘物,则是指行为人出于自身意愿,本应携带离开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未带走的物品,例如埋藏在自家院落内的金钱、坟墓中的珠宝等。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处所称的“他人”仅限于普通公民个体,并不涵盖国家或单位。若国家或单位的财物因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为保管,行为人若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按照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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