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主观原因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盗窃犯罪主观要件是故意侵占他人财富,明知财物为他人所有或托管,意图违背权利人意愿据为己有。同时,行为人应清晰认识盗窃行为及损害后果,并主观上积极推动或放任此类结果。
盗窃罪的主观原因有哪些

一、盗窃罪的主观原因有哪些

构成盗窃犯罪的主观要件是行为人事先抱有着非法侵占他人财富的故意动机。此种意图通常包含了明晰的认知,即对行为对象为他人所拥有或者托管的财物具有清晰的理解,同时希望通过违背权利人意愿的方式,将其据为私用。

此外,行为人对于实施盗窃行为及其可能导致损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后果,应当具备清晰的认识,并且在主观上积极地推动或者放任此类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主观要件包括什么

(一)主体要素:本罪的主体范围广泛,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二)主观构成: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备明显的故意心态,并且其犯罪意图主要指向对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

(三)客体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集体或个人合法拥有的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四)客观事实: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进行盗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盗窃犯罪的主观要件是行为人事先抱有着非法侵占他人财富的故意动机。此种意图通常包含了明晰的认知,即对行为对象为他人所拥有或者托管的财物具有清晰的理解,同时希望通过违背权利人意愿的方式,将其据为私用。

此外,行为人对于实施盗窃行为及其可能导致损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后果,应当具备清晰的认识,并且在主观上积极地推动或者放任此类结果的发生。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盗窃罪的主观原因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1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6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1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3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5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77****8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877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595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观原因可分为哪些
在行驶过程中,司机因为个人原因违反了交通规则行驶,导致了道路秩序混乱,发生事故的,常见的有酒后驾车、无驾驶证驾车、超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走了快车道等等。驾驶人因为技术生疏而对车子或者路况不熟悉导致驾车过程中操作错误,比如驾驶人在突然遇到有行人闯入而无法紧急停车而导致的事故。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盗窃的主观意图,一个人是否有主观意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他人的财物,大多处于遗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所有权或占有权仍属于遗忘人,也应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在主人的店里出售物品的雇员在现实中监视。埋藏物。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的物品。但有时也有这种情况,由自己合法所有、使用。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无人继承的遗产等。占有无主物,不构成犯罪。被人抛弃的财物归先占者所有。占有无人继承的遗产应退还给国家或集体,一般不构成犯罪、控制、出售的物品,仓库管理员领取的库存品,旅客借用旅馆的电视等,无主物是被所有人抛弃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处分的财物。遗忘物是遗忘人丢失但知其所在的财物,以盗窃罪论处。《文物保护法》规定:“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亦视为“他人的财物”,遗失物是失主丢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财物。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隐藏物不是无主物。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盗掘墓葬,盗取财物数额较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盗窃罪的主观故意是指哪种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罪故意的内容:⑴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有盗窃的主观意图,另一个人是否负主观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他人的财物,大多处于遗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所有权或占有权仍属于遗忘人,也应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在主人的店里出售物品的雇员在现实中监视。埋藏物。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的物品。但有时也有这种情况,由自己合法所有、使用。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无人继承的遗产等。占有无主物,不构成犯罪。被人抛弃的财物归先占者所有。占有无人继承的遗产应退还给国家或集体,一般不构成犯罪、控制、出售的物品,仓库管理员领取的库存品,旅客借用旅馆的电视等,无主物是被所有人抛弃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处分的财物。遗忘物是遗忘人丢失但知其所在的财物,以盗窃罪论处。《文物保护法》规定:“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亦视为“他人的财物”,遗失物是失主丢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财物。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隐藏物不是无主物。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盗掘墓葬,盗取财物数额较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盗窃罪的主观行为对象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包括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和违禁品。 他人占有: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对于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 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特殊情形: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成立盗窃罪。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盗窃罪。 (3)以牟利为目的(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成立盗窃罪。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成立盗窃罪。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成立盗窃罪。 (6)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成立盗窃罪,从重处罚。 (7)对于利用计算机等破坏性程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或者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例如,利用计算机盗窃财物的,成立盗窃罪。 盗窃枪支、弹药、尸体、公文、印章等物的,不以盗窃罪论处。但出现事实认识错误的,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理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盗窃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情况?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犯罪构成盗窃罪主观要件是什么
盗窃罪的主观要件是犯罪嫌疑人是故意偷东西的,并且就是想把别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可是,在刑法当中并未统一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所以,偷多少钱才构成犯罪,这完全是各地司法机关结合本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纠纷主观原因是什么及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解决的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的原因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有可能下列情况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即:因生活困难所迫,盗窃少量财物或盗窃近亲属、邻居等少量财物,案发后能积极退赔全部或大部分赃物,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基准刑为免予刑事处罚。
二、盗窃罪怎么判刑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三、盗窃数额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一般可以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0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可以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40000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案件,盗窃“数额较大”以4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元为起点。综合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其实也是有可能实现的,不过此时需要满足具体的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仍旧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数额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要是此时罪犯可以满足规定的条件,被法官判缓刑的话,其实也是有机会不用执行所判刑罚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其具有以下特征:
(1)秘密窃取是指在取得财物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是在暗中进行的。如果正在取财的过程中,就被他人发现阻止,而仍强行拿走的,则不是秘密窃取,构成犯罪,应以抢夺罪或抢劫罪论处,如果取财时没有发觉,但财物窃到手后即被发觉,尔后公开携带财物逃跑的,仍属于秘密窃取,要以盗窃论处如果施用骗术,转移被害人注意力,然后在其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取走财物的仍构成秘密窃取如果事先乘人不备,潜入某一场所,在无人发现的过程中秘密取财的,也为秘密窃取。
(2)秘密窃取是针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而言的,即为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在窃取财物的过程中,只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即使被其他人发现的,也应是本罪的秘密窃取。
(3)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如果在取财过程中,事实上已为被害人发觉,但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加阻止,行为人对此也不知道被发觉,把财物取走的,仍为秘密窃取。如果行为人已明知被他人发觉即使被害人未阻止而仍取走的,行为带有公然性,这时就不再属于秘密窃取,构成犯罪的也而据其行为的性质以抢夺罪或抢劫罪论处,至于其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采取撬锁破门、打洞跳窗、冒充找人等人室盗窃有的是在公共场所割包掏兜、顺手牵羊进行盗窃等等。但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其本质上属于秘密窃取,就可构成本罪的盗窃行为。
秘密窃取的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虽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实行了多次盗窃的,才能认定为犯罪。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且盗窃次数亦没有达到多次,则不能构成本罪。数额较大一般是指实际窃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行为人没有实际取得财物,即盗窃未遂,一般情况下不应以犯罪处理。但如果以盗窃巨款、珍费文物等贵重物品为目标,潜人银行、博物馆等盗窃未遂的,仍应认为构成本罪未遂而追究其刑事责任。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之规定,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所谓多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即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根据本条规定,构成盗窃犯罪要以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或者次数达到多次,否则就不构成犯罪。但根据《解释》第6条第1项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这实为扩大解释,应注意把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盗窃罪的主观原因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