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在犯法加刑吗
取保候审的性质本身并不能对犯罪人所受的刑罚施加额外的压力或者更严重的处罚。这一举措实际上属于一类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使犯罪嫌疑人可以在非拘禁状态中按照程序等待最终的审判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判定被告人有罪,法院将严格依据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范的具体条款来裁决判处何种刑罚,而绝不会由于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策略而增加刑期或者提升原有的惩罚标准。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未能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一行为很可能会对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造成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取保候审在哪个部门签字
若人民法院具有作出取保候审的权利与义务,那么在实际执行中,取保候审事宜通常会涉及到法院及公安机关双方的签字确认。相反,若是由检察院作为有权机构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相应的责任会落在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身上。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再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最后,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的性质本身并不能对犯罪人所受的刑罚施加额外的压力或者更严重的处罚。这一举措实际上属于一类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使犯罪嫌疑人可以在非拘禁状态中按照程序等待最终的审判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判定被告人有罪,法院将严格依据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范的具体条款来裁决判处何种刑罚,而绝不会由于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策略而增加刑期或者提升原有的惩罚标准。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未能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一行为很可能会对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造成不利影响。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