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算不算坐牢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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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此需明确指出的是,刑事拘留37日不等于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或者审判。在这一期间,犯罪嫌疑人尚未经由法院裁定为有罪之人,因此不能视为已经开始服刑。只有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或监狱中接受刑罚的执行,方能称之为坐牢。
刑事拘留37天算不算坐牢

一、刑事拘留37天算不算坐牢

在此需明确指出的是,刑事拘留37日不等于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或者审判。在这一期间,犯罪嫌疑人尚未经由法院裁定为有罪之人,因此不能视为已经开始服刑。只有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或监狱中接受刑罚的执行,方能称之为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37天判无罪吗

不一定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刑拘,即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事侦查中的强有力举措,与案件最终可能面临的法院审判并无必然性关联。换言之,在绝大多数情形下,当犯罪嫌疑人遭遇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还需依据程序继续展开全面而深入的侦查工作。倘若侦查机关能在此过程中查证并认定涉案人员并非涉嫌犯罪,便将会及时释放当事人并解除对其实施的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此需明确指出的是,刑事拘留37日不等于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或者审判。在这一期间,犯罪嫌疑人尚未经由法院裁定为有罪之人,因此不能视为已经开始服刑。只有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或监狱中接受刑罚的执行,方能称之为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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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收到拘留通知书只是有坐牢的风险,不一定必然坐牢。此时最好的办法是尽快委托辩护律师展开会见和辩护,尽可能争取无罪或者罪轻的刑罚结果,或者至少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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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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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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