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受贿罪的主管部门,通常所指的是负责展开立案侦查职能的公安机关以及可能涉及到的人民检察院。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涉及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当这类机构或组织在取得、非法收取他人给予的财物同时还为他人谋求利益,并且情节严重时,便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严谨地上说,具体的立案侦查与起诉职责应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承担。此外,若单位在经济活动中秘密地收取回扣或者手续费,同样会被视为受贿罪进行处理。因此,可以明确地指出,单位受贿罪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单位受贿罪的情形是什么
关于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素,我们可以作以下详尽阐述:
首先,该犯罪的实施主体必须是具备特定身份的组织,即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全国性的人民团体等;
其次,其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这是通过单位的决策机制进行的,代表了整个单位的集体意志;
再次,从客观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取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且情节较为严重;
最后,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单位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的正常管理秩序及良好声誉。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单位受贿罪的主管部门,通常所指的是负责展开立案侦查职能的公安机关以及可能涉及到的人民检察院。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涉及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当这类机构或组织在取得、非法收取他人给予的财物同时还为他人谋求利益,并且情节严重时,便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严谨地上说,具体的立案侦查与起诉职责应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承担。此外,若单位在经济活动中秘密地收取回扣或者手续费,同样会被视为受贿罪进行处理。因此,可以明确地指出,单位受贿罪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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