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取保候审找交警吗
醉酒驾驶案件的取保候审事宜,通常是由公安机关实施,而并非直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对相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当醉酒驾驶的涉案人员符合以上法条所述任何一种情形,例如可能被判处的刑期较短、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等,并且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时,他们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此过程中,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而非直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醉驾取保候审押金怎么处理
酒驾取保候审之后,被保人有义务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限内严格遵守各项相关规定的,当取保候审之期走到尽头之时,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可前往银行领取之前所交押金的退还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醉酒驾驶案件的取保候审事宜,通常是由公安机关实施,而并非直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对相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当醉酒驾驶的涉案人员符合以上法条所述任何一种情形,例如可能被判处的刑期较短、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等,并且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时,他们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此过程中,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而非直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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