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以后还可以提审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当人民检察院经鉴定认定犯罪嫌疑人行径已明确,至关重要的证据确凿且充分,依据法律应当追责时,应作出正式起诉决定,并向全国性法院提交公诉请求。此举表明:一旦人民检察院顺利启动起诉程序后,案件便已步入关键的审判阶段,在此期间取保候审并不适宜采纳,原因在于取保候审多为侦查阶段乃至审查起诉阶段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拟定的策略,主要目标是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权益,防止其逃避司法调查或审判。然而,在审判阶段,若法院判定有必要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可能会决定推迟审理或暂停审理,但这与取保候审并非同一概念。取保候审更侧重于保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而提审则是法院为了澄清事实真相、核实证据而采取的审判措施。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一旦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原则上不再适用取保候审。倘若法院认为有必要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审查,应通过推迟审理或暂停审理等程序予以实施,而非采用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二、取保候审以后还有刑期吗
在法律的规定中,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算作刑期之内。通常情况下,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正式生效且执行之前,如果已经先行被羁押了一段时间,那么这段被羁押的时长可以相应地折抵为罪行的刑期。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羁押并非特指取保候审这一种形式,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取保候审并不能够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进行折抵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当人民检察院经鉴定认定犯罪嫌疑人行径已明确,至关重要的证据确凿且充分,依据法律应当追责时,应作出正式起诉决定,并向全国性法院提交公诉请求。此举表明:一旦人民检察院顺利启动起诉程序后,案件便已步入关键的审判阶段,在此期间取保候审并不适宜采纳,原因在于取保候审多为侦查阶段乃至审查起诉阶段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拟定的策略,主要目标是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权益,防止其逃避司法调查或审判。然而,在审判阶段,若法院判定有必要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可能会决定推迟审理或暂停审理,但这与取保候审并非同一概念。取保候审更侧重于保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而提审则是法院为了澄清事实真相、核实证据而采取的审判措施。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一旦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原则上不再适用取保候审。倘若法院认为有必要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审查,应通过推迟审理或暂停审理等程序予以实施,而非采用取保候审。